南京中医药大学新中药学院由南京中医药大学和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于2018联合共建,双方共同负责新中药学院2023年的招生复试工作。为确保新中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顺利完成,现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2.坚持科学选拔。科学实施综合考查,注重试题的“等效性、开放性、综合性”。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二、复试资格 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合格、达到新中药学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有资格参加复试。三、复试时间 本次复试采取线下面试形式:1.报到时间:3月26日 9:30-15:00报到地点:仙林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一志愿复试:3月28日3.调剂复试:4月上旬。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四、复试工作安排(一)复试比例 复试采用差额方式进行,差额比例不得低于1:1.5,不足1:1.5的方向按实际人数复试。(二)资格审查1. 复试前我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2. 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全过程严格考生身份核验和资格审查,严防复试“替考”。3. 材料审核要求:(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初试准考证;(2)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3)应届生提供注册完整的本科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4)持有海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7)《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8)《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注:以上材料请准备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三)一志愿复试内容(满分500) 第一阶段复试考核包括英语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部分专业)、临床技能考核(部分专业)、专业面试等形式。复试考核各个环节考生均须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1.英语听力测试(50分) 英语听力采用线下笔试形式,时间3月26日晚18:00,测试地点另行通知,测试时长30分钟,全体考生均需参加。请考生携带2B铅笔、橡皮、签字笔等必要考试工具,无需准备耳机;2.专业知识考察(240分) 主要考察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与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包括对所报考学科前沿知识和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反应能力和表达能力;了解考生的研究兴趣、科研能力与潜在能力等。以面谈问答的方式进行。3.英语能力考察(100分) 主要测试考生运用英语口头表达能力及英文文献阅读能力。以文献阅读翻译、英文对话方式进行。4.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能力考察(110分) 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以线上综合测评(另行通知)和面谈问答的方式进行。五、一志愿复试录取1.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面试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者予以“淘汰”,不予录取:(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2)专业面试成绩未能达到面试总成绩的60%;(3)复试总分未达到300分;(4)体检不合格。2.放弃一志愿复试的考生及一志愿复试淘汰的考生不可以参与该专业的方向调整,但不影响其参加我校其他专业调剂。3.考生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由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六、调剂工作1. 我院调剂信息均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未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一律不接收调剂。2. 凡调剂考生须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以及《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3. 我院不接收同等学力及非全日制调剂生源。4. 具体调剂工作安排详见后续通知。七、入学体检1.考生在拟录取后自行前往任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在本人拟录取公示结束前将体检报告送至研究生院;2.其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有关规定,同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八、入学资格复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对其资格等环节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九、应急处置 我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协调处置复试过程中各类突发事件。十、工作监督1. 我院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规程、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录取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2. 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小组的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解释。3. 校纪委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5-85811025,电子邮箱:jiwei@njucm.edu.cn。十一、其他说明1. 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改变个人通讯方式,如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2. 学院联系邮箱:njucm@simm.ac.cn。附件1: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调查表附件2:诚信复试承诺书南京中医药大学新中药学院2023年3月23日